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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斋 > 重生在洛杉矶 > 第144章 做成样板
 
  男主角在岸边醒来,想爬起来,可是手往地上一撑,一不小心就来了个空中转体360度。男主角发现自己不但被治愈了,身体也顺带被强化了,战斗力暴涨,虽然仍旧是一副排骨身材,打起来看着依旧绵软无力,但是开始了一路反杀,一直杀进了大反派的总部大楼。而这栋大楼,正是刚刚落成的和记大厦。李瑞杰看到这里,终于知道《护佛战士》的50万美元预算,花到哪里去了。

  男主角原以为自己虎躯一震,可以继续大杀四方,可是没想到反一号的身体也被佛头强化过,与男主角展开了一场大战,从1楼打到23楼,又从23楼打到1楼,双方仍然不分胜负。

  这时候,真正的大反派也站出来了,这是名白人富豪,他倒是说英语的,之前逼男主与反一号打拳赛的反派也不过都是替他干活的,他也揭开了佛头的真正身份,这颗佛头其实是一个外星人留下的超级先进机器,它不但可以调节天气,还可以强化人体,大反派抢佛头,就是用要它来制造超级战士,实现他称霸世界的野心……李瑞杰看到这里,几乎笑出声来,凡事一通胡乱编,实在编不下去了,就往外星人身上推,这果然很倪框。

  这时候大反派又说了,当年秦始皇就是用这颗佛头制造出的超级战士,统一了华国——也不管秦始皇那时候,佛教还压根没有传入华国呢。但是使用佛头制造超级战士的副作用也非常明显,就是随着力量的使用,超级战士会逐渐失去人性,最终变成只知道杀戮的野兽,目前只有男主角身上没有出现副作用——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所以大反派要抓住男主角,进行实验。大反派一挥手,这时候大楼内又出现了一排的强化战士。

  接下来男主角被各种吊打,电影放映到这个时候,李瑞杰看到影院内的人几乎都走光了。只有少数几个人,像李瑞杰一样坚持留下来,要看看一个反一号,男主角都打不过,最终是怎么收场的。

  男主角被打得口吐鲜血,结果一不小心一口血就喷到了佛头上,这时候忽然天地变色,佛头发出一阵耀眼的金光,然后啾的一声,佛头双眼发出一道红光,一下将一名反派胸口洞穿,男主角一看,灵机一动,抄起这颗佛头激光枪,开始大杀四方,中途激光枪似乎一度能量用光,男主角咬破舌尖,对佛头喷了一口鲜血,激光枪才又继续发威,连大反派一起干掉。最后男主角带着佛头踏上了行侠仗义的道路,全剧终。

  李瑞杰终于明白了,嘉禾和联美为什么要把《护佛战士》安排在万圣节档上映了,这是就是一部科幻恐怖片啊。

  灯光重新亮起,整个影院里已经只剩他和杰克两个人。虽然这部电影的后半部分,完全脱线,但前半部分,却是完全照抄的李瑞杰写的那一版《盗佛线》,尤其是他们只使用了英语字幕,没有使用配音,连对话都是一模一样。不管这一次嘉禾和联美打得是什么主意,就算这一次,对方是好莱坞八大之一的联美,联美背后还有美国保险巨头泛美保险公司,李瑞杰这次也要他们收不了场。

  梦工厂总部大楼内,电梯门打开,一名六十来岁的白人老头与梦工厂的法律顾问吉娜•布朗从电梯内走出来,老头边走边感叹,“时间过的真快呢,你都已经是一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了!”

  “导师,您不会又要说自己老了吧?10年前,您就在这样说了。”

  “哈哈哈,不服老不行啊,前不久熬了几个通宵夜,准备文件,结果血压一下子就上来了。”

  “您又在谦虚,我看是不止熬了几个通宵吧。”

  “熬了一周而已。”老头拍着额头笑了笑,“乔安娜还好吗?”

  “她好的很,现在跟我吵架,我都吵不过她,感觉昨天我还在喂她吃奶,给她换尿布,突然就变这么大了!”吉娜•布朗发完感慨,这才转身走到前台说,“丽萨,兰辛总经理在办公室吗?”

  小姐姐早已经站起来,一脸笑意的说,“总经理特意交代下来,您到后,可以直接推门进去!”

  两人推门进去的,雪莉•兰辛刚好正挂下电话,“嗨,吉娜!”

  “雪莉,我为你介绍,这是我的导师,格里斯教授!”

  “你好,格里斯先生,您的大名,早就听吉娜说起不止一次了!”

  “你好,兰辛总经理!”格里斯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版权法》方面的专家,同时也是格兰特父子的前代理律师,但是这对父子的表现实在让格里斯无语,先是在法庭前,当众上演了一出闹剧,接着在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又私自联系原告,企图达成庭外和解。在梦工厂放出格兰特父子企图和解的消息后,对于这对父子奇葩行径已经忍无可忍的格里斯教授,愤然辞去了两人代理律师一职。

  “这是我们的在编剧协会留档的剧本,这是《护佛战士》的。”雪莉•兰辛拿出材料。

  美国编剧协会成立于1954年,分别在洛杉矶和纽约设立了总部。编剧协会成立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各领域的编剧或作者提供作品公证和法律依据,避免日后引起法律纠纷,无论是剧本、小说、新闻、歌词,每一部作品只要到编剧协会注册,就可以在协会中留档5年,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续档申请,可再续期5年。

  “不错,证据非常充分!”格里斯点点头,凭借多年来的经验,这场官司的骨架,已经在他心中勾勒了出来,单凭目前这些证据,他就已经有十足的把握拿下这场官司,对于这场官司的对手是谁,他自然是清楚的,正因为此格里斯这次的野心还要更大一些,他不但要赢下这场官司,还要将它做成样板。以弱胜强,保护弱势方的正当利益,这不正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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