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我的书斋 > 婚婚欲醉:总裁算账吧! > 第四十四章 重返校园
 
最后林默还是走了,齐丰羽也拦不住她,毕竟,腿长在她身上。

或许是骨子里的骄傲在作祟,别人一不让她干什么,她就要干什么,很硬气,但有时候她也会觉得幼稚。但是,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幼稚。

当初爸爸知道她和白易在一起的时候,是表现出很拒绝的,商人都以利益为先,他自然也一样。但他和别的那些心狠手辣的商人不一样,他在希望得到利益的同时,他的女儿,也可以过得幸福。

不知道齐丰羽是抽哪门子的风,林默很生气。伸手拦了一个出租车,随意就做了上去。“师傅,去xxx师范大学。”

现在太阳已经越来越大,她被晒得很不舒服,女孩子嘛,总会在意一下自己的仪表妆容。拿出包包里面的镜子。看着自己蒙上一层薄汗的脸,她一笑。赶紧拿出纸巾把汗拭去。

看着太阳,现在应该是不早了,回去免不了就是吃冰柜吹空调看电视,根本无用。还耽误时间。去林氏那边,更是不用,周亮正在着手解决,还不能过去。

师范大学很快就到了,这个地方,是林默的母校。

大约有好几年没有回来看过了。林默望着装饰古朴又有一股清新气息的围墙。围墙什么依稀还有每一届芊芊学子们留下来的鼓励下一届学弟学妹的话,不过她现在身在外面,看不到。

保安大叔是认识她的,而且还很熟。林默当年在这个学校,成绩一直很好,性格也不是今日这一般的冷漠,那个时候她性格颇为温婉端庄。人也长得漂亮,在整个系排名数一数二。成功被经济管理系的所有人冠为系花,后来本还有成为校花的可能,但后来,她放弃了,因为她觉得,很无聊。

得到奖之多连保安大叔都认识了这个长得好看又聪明的姑娘,并经常对别人说起,勉励后辈。

“哎哎哎,这不是林默嘛。”大叔拿起烟头的手似乎被烫了一下,咻的一声,他的烟头就落地上了。

因为太震惊的缘故,保安大叔有些不相信地揉了揉眼睛。确定林默是真的回来以后非常高兴,“林默啊!你都不知道,陈大叔有多想你。”

他连忙拿起钥匙出来给林默开门,林默笑了笑,姿容不减当年,反而多了一分的成熟与知性优雅,差点把保安大叔的眼睛都看直了。

“大叔,我就是趁着有时间,才回来看看母校的,也没有带什么东西。”

“哎哟,你这说说的什么话哟,我一个老头子,能要什么东西。半截身子都在土里了,我哪还去在意这些个东西。”保安大叔的笑容很温暖。

在他不注意间,已经有几个本校的女学生猫着腰跑进去完了。师范大学没一周都有一次篮球赛,当然,这是属于学生们自己召开的,多年来,一直都不变。时间是定在周六的下午二点。刚才那几个女孩子,不是前来助兴的拉拉队,就应该是哪些男生的女朋友或者朋友了。

保安大叔没有特别多的心思,他表达出的,是真的对林默的哪种长辈对小辈的感情。很纯净,不染一点点的别的心思。而且他没有去看特别多的什么新闻啊,什么关于明星的八卦啊!他不知道,所以看到林默的时候,不是一副呆着嘲讽的嘴脸,使林默感到异常的亲切。

“林默啊,最近过得还好吧?有没有交男朋友?”

林默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保安大叔看不出真假,就听见她道:“我有一个未婚夫,我们已经订婚了。”

陈大叔听了这个,才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这么快啊,也是,都那么多年过去了,你们都各奔东西了。”

这些一个个孩子,都是他一天天看着他们变成熟的,前些日子还有一个姑娘带着一个小孩子过来,告诉他,她都结婚了,孩子也都三岁了。这让他看到,一半是欢喜,一般的感叹。

欢喜这一个个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就像他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感叹的是时过境迁,许多人都没有再回来过。

“时间真的是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成为了一个商业女强人。”说起来也是好笑,当初老师建议的是,她成绩那么优秀,应该出国留学,可是她舍不得她的父亲在顾内孤身一人,才没有听老师的建议去。

现在想起来,如果她当时选择是走掉,事情的结局会不会就不一样?

林爸爸不会坐牢,她不会和白易分手,更不会和齐丰羽那么早就订婚。她原本,就没有意思想答应这一份亲事,现在想起来,感慨还倒是蛮多的。

“林默啊,你别怪大叔我多嘴哈,我告诉你,你上学的时候,经常有一个长得蛮俊俏的男生天天趴在校门口看你,他还告诉我,他喜欢你。”

林默一听这个,楞了,怎么可能?会是谁呢?白易?不可能啊,白易那个时候应该是还没有出现的。

她蹙眉,疑惑不解地道:“大叔你会不会是记错了,虽然,大学的时候爱慕我的人挺多的,但是。从来没有外校的啊!会不会,是其他女孩子的?你记错了。”

陈大叔撇撇嘴,摆手:“不可能啊,我记得明明清清楚楚,那个男孩子一来,就问我知不知道林默呢,我怎么会记错。”

这么一说,更悬了。

她确实是想不起来了,大学时候收到了那么多份情书,谁知道呢,算了,就当是过去一场美好当暗恋吧。

“那大叔,他有没有说他是叫什么名字呢?亦或者,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我?”林默试探性的问道,不置可否,她好奇心很强,只要是可以找到的,她最后都要把人给找出来。

陈大叔摸着头想了一会儿,想不起他曾经给过他什么东西了,只微微对那个男孩子有一点点映像。

“他没有给过我什么东西。”他低着头又想了一会儿,有一些犹豫,“不过,我大约还记得起他的特征。那个男生喜欢穿白色t恤配一条黑色对紧身裤,相貌很俊朗,剑眉星目,特别是鼻子,是传统对鹰钩鼻呢!”

鹰钩鼻的男生,林默脑海里浮现出许许多多,终究还是没有想起个所以然来。

大学仰慕她的同学那么多,鹰钩鼻的认识的起码十几个,到底是哪一个,她想不起来。

她低着头从包里翻出一沓钱,递给陈大叔,笑意盈盈地道:“大叔,我这一次是随心所欲地来地,没有带什么东西给你,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你收下。”

陈大叔慌了,连忙推脱,林默回来看他这个老头子就已经很好了,干嘛还给什么钱,这孩子,真是太客气了。

林默收回来,表情很落寞,然后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钱放在保安桌上,拿起包就跑了。陈大叔有点慌,拿起来想还给他,追出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林默已经没影了。他拿着钱慈祥地笑了笑,看来他真的是老了,不然,为什么都追不上她?

“我从小就是跑三千米的,陈大叔怎么可能跑得过我?”她莞尔一笑,看向后面,他果然没有追上来。

刚才跑得太快没有注意,现在仔细一看,才知道自己跑到了离操场很近的教学楼。反正都到这儿了,不如去看看篮球赛吧。几年了,也不知道那些届的学弟学妹们还兴不兴周六打球。

离操场有点近的时候,她就听到了隐隐约约的打球声,果然,一如既往地每一届都有。

在操场上看了一会儿那些学弟打球,发觉很惬意,真的,看到他们,就仿佛回到了当年那个年轻单纯的林默。

有个愣头愣脑的学弟过来很不好意思地找她要了手机号,她只是笑笑,并没有给。都不认识,或许以后都不会再见面,那么根本就没有留电话号码的必要。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