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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斋 > 大明:我爷爷是洪武大帝! > 二十 惊人之言
 
  朱元璋说的有道理,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军威都是先盛后衰。

  建国之初良将无数,有百万从浴血厮杀中历练出来的虎狼之师。可随着国家承平日久,武备松弛,锐气尽失。对待北方的胡人,从一开始的开拓进取,变成后来的被动防守。

  有些事,不趁着现在做,留给后世子孙,更难做!

  但朱标说的,更有道理。

  大明立国之后连年用兵,赫赫武功背后,全是百姓的血汗。军费粮草都是取之于民,再兴兵数十万,百姓怎么活?二十万大军需要多少粮草,多少民夫,多少牲畜?

  这个道理,朱元璋不是不懂。只不过他为人总想着一劳永逸,永诀后患!

  “孙儿也以为此时大规模用兵,有待商榷!”朱家父子大眼瞪小眼,谁也说不服谁的时候,朱雄英这个嫡长孙忽然开口。

  朱标皱眉,“你懂什么,少插嘴!”

  马皇后也道,“大孙呀,他们说他们的国家大事,祖母带你外边玩去!”

  “儿臣既是大明皇太孙,当直抒己见!”大殿中,满是朱雄英稚嫩却固执的声音,“天下兴旺匹夫有责,儿臣虽小,却也心怀天下!”

  “哈!”朱元璋一笑,“好一句天下兴旺匹夫有责,谁教你的?”

  “这个..........”朱雄英想想,他也记不得是谁说的了,依稀记得上学时老师说过一此,是明末大儒顾炎武所说,“孙儿情急之下,自己想出来的!”

  “好,冲你这话,咱许你说!”朱元璋笑道。

  “皇爷爷说的有道理,现在北元是只被大明打残的老虎,就应该趁他病要他命!”朱雄英朗声道,“可是父亲说的也有道理,天下百姓苦于兵事,生计艰难。自古以来,民不富则国不强,倘若百姓都不富足,国家亦不能长久!”

  “但北元威胁犹在,既不能不打,他也容不得咱们关起门来休养生息!”朱雄英继续道,“所以孙儿以为,当两手准备!”

  朱元璋问道,“哪两手?”

  “一手拿刀,一手拿钱!”朱雄英开口道,“北元已被大明打残,自元顺帝出逃大都之后,黄金家族威望尽失。洪武三年,曹国公于应昌一战,俘虏元昭宗之子,后妃,丞相等人,更使得草原各部,对忽必烈一系子孙,离心离德!”

  “孙儿以为,朝廷可派遣使节招抚北元各部!”朱雄英继续说道,“远交近攻这个法子,咱们的老祖宗几千年前就用过。靠近我大明边境的北元部族,必须被剿灭,或是全体内附。”

  “远一些的部族,大明可以给他们一些好处,甚至对于刚刚登上北元大汗之位的乌萨哈尔汗,可以许诺其对草原的合法统治地位,与之邦交!”

  蒙元虽被打出了中原,但在草原上一直实力犹存,不可小视。而且自上至下,还有一套完整的行政体系没有被打破,这种情况一直要到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在捕鱼儿海大破元军之后,才使得忽必烈的子孙彻底失去了对于草原的统治权。

  其实,之所以大明立国之后,洪武帝数次推动大军远征北伐,除却要消除北元的威胁之外,还有另一层意思。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大明是要继承所有大元的遗产,包括雄伟的疆域,达到真正的华夷一统。

  朱元璋沉思片刻,眯着眼睛问道,“招抚?邦交?他北元现在是舔爪子疗伤的老虎,你就不怕养虎为患吗?”

  “他伤好一分,大明国立强横十倍,何惧之有?”朱雄英笑道,“再说,抛开这些之外,还要经济封锁!”

  顿时,朱元璋眼睛一亮。

  “盐铁茶布等物,都产自中原!”朱雄英继续说道,“大明把这些东西,设为违禁品,不许贩卖至草原。同时,也不同草原开边贸易。大明不缺他们那些东西,可他他们没了中原的物资,只能越来越弱。北元这只病老虎,就是死老虎!”

  “说得好!”朱元璋一拍大腿,顺便瞪了朱标一眼,“比你强!”

  “再者,大规模兴兵虽有待商榷,但不代表不打!”朱雄英继续道,“继续在边关,以精锐骑兵出塞,连年震慑胡人,使其不敢南望。同时,咱们国内休养生息,轻徭薄赋,发展民生。”

  “不超过十年,大明国力强盛,国库有可支持数十万大军作战数年之久的钱粮,再打也不迟!”

  “好孩子!”朱元璋大喜,一把抱住朱雄英,大笑道,“这真是天资聪颖,咱朱家的千里驹!”

  朱标也看着朱雄英不住点头。

  小小年纪,能说出这样的话,已是让他心中狂震。

  这哪里是八岁的孩子能说出来的!

  “大孙呀,你可是是咱朱家的宝贝!”朱元璋大笑,不住的用胡子,亲昵的扎着朱雄英的小脸儿。

  马皇后也笑道,“皇上,俺大孙说的对不对?俺一个妇道人家也听不出好赖来,可这么小的孩子,就能说得头头是道,真是祖宗保佑!”

  “祖宗给的,就是明君的种儿!”朱元璋又大笑道,“咱大孙说的好,说的对,比朝堂上那些大臣说得还好!妹子!”

  马皇后道,“在呢!”

  “包饺子,喝两盅!”朱元璋大笑。

  “中!”马皇后起身,“今儿呀,你借了俺大孙的光!”

  ~~~~~

  且先不说,紫禁城内欢聚一堂。

  千里之外的辽东开原卫,戒备森严的军营之中,也摆开酒宴。

  只是这酒宴,殊无多少喜庆之意。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燕王朱棣出塞作战,得胜之后班师回北平,在开原卫修整。大胜之后,清点一番,麾下二郎也是损失惨重。

  军营里所有的人都在酒桌边正襟危坐,桌上摆着大盆的酒肉,却没人动上一动。所有人,都有将士都在看着,端坐在最前方,看着将士们战死的灵位的年轻亲王。

  燕王,朱棣。

  如今,他才不过二十二岁,但年轻的脸上满是风霜的痕迹,面容如刀,仿若一尊雕像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有眼神中的悲切,在缓缓流淌。

  哗啦一声,朱棣起身时,满身盔甲甲叶子作响。

  他缓缓端起酒杯,然后慢慢倾斜,任凭杯中清冽的美酒,洒落在灵位之前。

  “儿郎们!”朱棣朗声道,“这是咱大明的美酒,本王敬你们一碗!”

  说着,声音渐渐低垂,“家乡酒敬家乡魂,阴曹地府再上阵!”

  一杯酒到完,又端起一碗,霍然转身。

  轰,众将士起身,宛若风雷。

  朱棣端酒,看着每个人的脸,“兄弟们,咱们一块,再敬这些战死的好儿郎一碗!”

  营中,虎贲呐喊,“安心上路!”

  一碗烈酒,刀子一样下肚。

  朱棣未擦嘴角的酒渍,又端起来一碗,“这一碗,本王敬你们。敬你们这些,敢跟着本王出塞,抛头颅洒热血的好汉子们!”

  “我等身为武人,当马革裹尸,勤于王事,为国尽忠!”麾下虎贲,同声回应。

  “兄弟们!”朱棣大声道,“日月不落,大明永在,干!”

  虎贲回应,“日月不落,大明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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