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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斋 > 女主她有超级金手指 > 穿书了?
 
  经过短暂的寒假修整,她总算能缓过来点,去年毕业后,就进入了公司工作,那叫一个惨,实习转正后,压根没有休息的机会,新人上岗,就是给前辈端茶递水的命。

  逃不过的定律,终于在年后有了些调整,没有了通宵改合同,端茶递水的苦命差事,她的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至少她是这么觉得的。

  她,莫诗语,是一名办公室小白,刚步入社会不久,趁着年后上班的第一个周末,她理所应当的去看了场电影,电影散场后,正感叹如果以后的工作都这样该多好,突然外面传来广播的声音,“请放下手中的枪,不要伤害人质。”

  她的心脏颤抖了一下,不是这么倒霉吧,一出门就遇上了这种事,身边的人都在往外跑,她也跟着人群往楼梯间跑。

  就在往消防通道跑的时候,身后发出了巨大的爆炸声,竟然有炸弹,来不及趴下,就被后面的爆炸波及。

  整栋商夏陷入了火海之中,她失去知觉,晕了过去,昏过去之前只看到了周围是一片的火海。

  就在她以为自己死了之后,发现她还能动,这是没有死?

  眩晕的感觉迫使她再次倒了下去,过了很久之后,她才缓缓的撑起身子。

  她穿书了。

  就在刚才她的头脑中多了一些不属于她的记忆,而这些记忆中有些是她知道,就是昨晚她看的小说《独宠知青小娇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女主下乡之后,排除万难,历经险阻,打极品,做生意,发家致富,最终和男主携手白头到老的故事,这当中的女主并不善良,是一朵黑心的白莲花,手段多得很。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稳稳的一朵大黑莲。

  她读完整部小说,还是不明白,为什么男主会和女主走在一起,难道是主角定律吗?

  男主是一个猎户,住在村子的外围,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自己依靠打猎捕鱼长大成人,心思不重,是老实憨厚的人。

  而她的身份是一个小透明,可以说是出场没多久,就以悲剧收场了。

  目前身处的环境也不怎么样,原生是家中的老幺,原主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死了,她还有个同胞的姐姐,对她十分的憎恶,时不时还会帮着继母欺负她。

  她认为就是因为她的出生,母亲才会死,才会丢下她不管,如果不是非要这个妹妹,她也不会失去疼爱她的母亲,还有一些原因就是她嫉妒,在怀上原主的时候,她妈妈的关心和爱护都转移到了肚子里的孩子。

  想到这她也无奈了,这么善妒的,简直了。

  原主也叫莫诗语,父亲莫大海,自从母亲去世后,就把继母娶进了门,还带着两个拖油瓶,其实这两个拖油瓶是在原主母亲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换句话说这个莫大海,在外面养小三,等正妻死了,就把小三接回了门,还把两个儿子带回来,对外宣称是继子。

  莫大海对原主的母亲没有生出儿子很在意,时常拿这件事出来说,这不,原主的妈妈才想再生一个,可惜就这么走了。

  在原主的母亲活着的时候,家里的家用只有一半,她需要用这一半给四个人提供吃穿,也抱怨过,但是被莫大海骂了一顿。

  说是一半,三分之一而已,另外两份就拿去养儿子了。

  这个家乌烟瘴气,原主是在这冬天被冻死的,继母没有给她做厚厚的棉衣,只是在以前的棉衣里塞了点棉花,再缝回去。

  塞和没塞差不多,原主的姐姐莫如熙因为嘴甜,讨王氏的喜欢,待遇只比她的两个儿子差一点,原主嘴不甜,长得又瘦又小自然不讨人喜欢了,在家中活的最差的一个。

  不过她也不担心,因为马上她就要离开了,莫家有个下乡的名额,他们自然不会让那三个去,这名额就落在了她头上,所以默默的等着就可以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她可不会这么白白便宜这几个人渣,好好15、6的女孩,正值花样年华,被他们养的跟十二三岁的孩子一样,明显就是营养不良,摸上去都是骨头,骨瘦如材的。

  趁着还有些时日,她得摸清王氏把家里的钱财都放哪去了。

  这个也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她有穿书者的超强外挂,这个金手指知道的时候真的是被震惊到了。

  爆炸的地点,是他们市中心的商厦,这个商厦包揽了许多功能,例如:珠宝首饰售卖区,服装衣帽销售区,大型购物超市,电影院,各类的餐馆等等,都有,最主要的事她拥有了整个商厦,整个商厦被她带过来了。

  果然苍天不负我,对我可真好,有了这些,她也不用在这年代吃树皮了,每天可以左手一只鸭腿,右手一杯可乐,吃的嘛嘛香。

  还是先找条被子出来吧,太冷了这天,原主这被子都是破旧的棉絮,一点也不挡风啊。

  家里的活也轮不上原主,最主要是王氏怕她动手脚,她真心觉得王氏心眼是有多细啊,所以原主这身体不是累的,是被饿出来的,每天不给吃饱,还要拉着她上街买菜,给她提东西。

  “哼,看我怎么让你血本无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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